第(2/3)页 还是宇文尧好,如果换做白衣那个混蛋,一定会借机大肆嘲笑她的。 很快野鸡便烤好了,宇文尧优雅的将烤鸡分好,剔除骨头放在云七的面前:“你尝尝看。” 云七本就饿了,也没矜持,拿过鸡便吃。 “好吃。” 原本野鸡肉会带有一股土腥味,肉也比较柴,可宇文尧烤的这只,外焦里嫩,还带有淡淡的清香,十分好吃。 看到云七喜欢,宇文尧心中更加开心,从鸡肚子内夹出放进去的野菜:“在尝尝这个。” 野菜虽然味道很鲜美,可同样有一种特别的味道。 就算是烹饪的时候,也要格外多加油炒制,看着这个接近与原始状态的野菜,云七并未太过感兴趣。 不过因为这只鸡的味道格外鲜美,也夹了一口野菜尝尝。 可没想到,野菜刚一入口,顿时清新的味道充斥着整个口腔内。 因为野菜在鸡腹内吸收了油脂,并不显得干涩,除了一点点盐,又没加过任何调料,所以能保持了野菜的原汁原味,其中还带着一丝丝鸡的鲜美,比以往吃过的任何野菜都要好吃。 混蛋! 躲在某可树上的男人,看着宇文尧不断对云七献殷勤,气得大骂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