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2/3)页 相形之下,野鸡哥还是喜欢香香软软的美女。 “等下,野鸡哥,我好像看到一个熟人了!” 吴骁隆看着从巷子口走过的一对男女,眼神不由一凝。 那个女人,长发绑成马尾,穿着一身棕色的皮夹克、牛仔裤,脚下蹬一双波鞋,身材高挑,走路时,马尾在她肩膀后面一跳一跳的,自信张扬,不是他那便宜女儿沈知棠是谁? “熟人?哪个?是你那有钱的前妻吗?” 野鸡哥开玩笑道。 “不是,是我女儿,大陆的女儿,奇怪,她怎么出现在这里?” 吴骁隆跑出去追了几步,却见那对男女手牵着手,上了一辆招手即停的的士,扬长而去。 他追赶不及。 但马上,他又怀疑起自己的眼神来。 沈知棠在大陆,嫁给了高建仁,怎么可能会出现在香港? 他来香港都那么不容易,一路上九死一生,还出卖了最亲近两个女人的身体,才能到香港享受繁华。 沈知棠只是一个胆小无知的姑娘,又嫁给高建仁那个心机深沉的家庭。 在高家,沈知棠只有死后被抬出的命,如果高家不放手,她决不可能站着走出高家。 而且,刚才那个女人,自信又张扬,身边还有一个高大帅气的男人相伴,两个人还十指紧扣,显然关系非常亲密。 这怎么可能是那个他吼一声,就吓得眼圈红了的胆小女儿? 看错了,他肯定看错了。 真是在监狱里关久了,维生素不足,老眼昏花了。 “你大陆的女儿?你在大陆还有女儿啊?漂亮不漂亮?” 野鸡哥和他调侃起来。 沈知棠和伍远征坐在的士里,浑然不察,方才和吴骁隆擦肩而过。 “野鸡哥,这里真的好舒服,我来香港,还没享受过马杀鸡,感谢鸡哥。” 吴骁隆光着背,躺在按摩床上,一边享受按摩,一边由衷地赞叹。 他来香港,身上的财物都丢失了,还好大家身上都昧下了一些平时贵重的小物件。 眼见生活无着,大家只好依依不舍地把那些小物件拿出来当掉,才暂时能在香港立足。 每天为了吃饭房租,他们都忙得飞起,哪有钱和闲享受这么舒服的事? 话说回来,他当初想来香港,不就是冲着香港这些纸醉金迷的生活来的吗?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