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3/3)页 随着男子走近,一张国字脸,逐渐清晰。 她将人认了出来。 原主暗恋的对象,林泽辉。 这时候,最流行这种国字脸,方方正正,剑眉星目,给人一种成熟的糙汉感。 她手下看的那些小说里面,十本里面八本都是这种男人。 宋简初觉得对方确实长得不错,但是不符合她的审美。 她喜欢那种一眼忘不掉的长相,能惊艳她的男人。 光是看着那张脸,也能多吞两口饭。 不过这样的长相,在这时候,并不符合当下人的审美。 这时候,人都比较务实,更加看重男方的劳动力。 林泽辉父亲是大队长,家庭背景已经比别人有优势了。 再加上他勤劳能干,还是村里的拖拉机手,别人都求着他办事,无形中,抬高了他的地位。 原主喜欢上林泽辉的原因,也有些无语。 有一次原主上山采蘑菇,不小心摔了一跤,伤到了大腿,没办法走路。 是林泽辉发现了她,将她从山上背了下来。 然后又冒雨开拖拉机带着宋简初去镇上看病。 雨来,开拖拉机是非常危险的。 这时候还不是平淡的大公路,而是泥泞小路,下雨天,道路本来就难走,再开着拖拉机,很容易翻车。 也就是林泽辉冒险救了原主一次。 原主就默默喜欢上了他。 至于林泽辉,应该也对原主有点意思,但是那点意思,在吴秀秀的挑拨下,荡然无存。 后面,林泽辉和吴秀秀越走越近,原主鼓起勇气去找他表白。 可林泽辉却说,原主连吴秀秀的十分之一都比不上,他永远不会喜欢上她。 原主大受打击,回去的时候,遇到了隔壁流氓,然后被糟蹋了。 后来原主嫁给了流氓,怀孕七个月的时候被流氓打死了。 一尸两命。 原主死的时候,林泽辉和吴秀秀一起考上了大学,据说要在暑假的时候结婚,消息都传到了村子里面。 因为原主对林泽辉纠缠过。 流氓出去喝酒回来,突然对原主发难,还侮辱林泽辉,原主第一次反抗,这才被流氓打死了。 可怜原主,临死都要护着他。 宋简初不是原主,没有办法感同身受这种喜欢,眼前的林泽辉,对她来说,只是陌生人。 所以她神色很平静。 “有事?” 第(3/3)页